一、刑事辩护
1、为原某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主任饶某涉嫌受贿案担任辩护人,使当事人获判无罪;(点击进入
2、为杨某涉嫌贪污一案担任一、二审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审判决杨某有罪,检察院提出抗诉、杨某提出上诉,二审仍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终于使当事人二审获判无罪,得以清白;
3、为某教育学院某处长受贿案担任辩护人,使当事人获缓刑判决;
4、为梁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担任辩护人,,使当事人获缓刑判决(点击进入);
5、为某国有集团公司等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的第二被告人王某担任辩护人,当事人获轻判;
6、为广东省某厅系列受贿案的部分被告担任辩护人,当事人获轻判;
7、为1996年“7.11”海难中原某市水产局副局长钟某见死不救、玩忽职守案担任辩护人,当事人获轻判。

二、合同法律业务
1、代理某大型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该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点击进入);
2、代理广东省某国有集团公司不服(200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276民事判决申请再审一案。


三、房地产业务
1、代理吴川建筑工程公司与广州名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争议标的3000多万,已实际为某建筑工程公司收回工程款800多万;
2、代理广地花园商品房重复抵押案,积极说服、引导广大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3、代理业主吴某诉广州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就广州海珠半岛花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吴某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购房款的诉讼请求。